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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律”谈“廉洁”
发布时间:2009-06-27
 

从“自律”谈“廉洁”

  张军智

西安公路研究院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现象很值得人们思考,这就是人们同样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同样面对“酒绿灯红”的考验,有的人无愧于英雄的称号,而有的人却栽了跟头,打了败仗,各种原由千千万万,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自己能否管住自己,也就是能否做到自律。

人的思想境界不同,廉洁自律的动因也是不一样的。古人将自律分为“有见理明而不忘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所谓“自律”是相对他律而言的,就是自我约束,自我调控,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规章制度政策法纪和伦理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见理明而后行,是在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伦理道德下的自律,因而是高度自觉的行为。保名节的自律,虽然也能管住自己,但起点不高。害怕惩处的自律,并非自觉自愿,所以只能是一种被动的自律。人的思想觉悟不一般高,有人因不愿贪而廉,有人因不敢贪而廉,不足为奇,但要真正做到廉洁自律绝不能满足于低层次的“我不敢”,而要不断提高觉悟,升华境界,面对种种诱惑自觉的做到“我不愿”。

毛泽东同志有一句名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要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必须先解决自律这个“根据”,也就是先把“内功”练硬,在思想上把拒腐防变大坝的基础工程先筑好,在种种诱惑面前才能经受住考验。因此对于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提高自律境界,强化自律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怎样才能提高自律境界呢?首先就是要提高思想境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我们共产党人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因此党的领导干部在党性修养上要下真功夫,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的高于一切,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过好“名利、金钱、美色”三关。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描写过一个“自诛阵”,此阵不布一兵一卒,而以“贝、才、 刀、巴、水、酉”布之,凡入阵之人,若无清醒头脑,见财则贪,见色则淫,见酒则醉,便会在尽情欢乐中自取灭亡。遥看历史,纵观当今,落马的贪官,哪一个不是在“财色”面前身遭禁锢,有的甚至人头落地。因此,作为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解决参加革命为什么,手中有权干什么,人生哲学是什么的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真正解决好为谁当官,为谁服务的问题。其次要贵自觉,重慎行。江泽民同志曾告诫全党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为领导干部,时刻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不忘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党的形象,决不做那些有失身份,有损人民事业的事,要经常剖析自己,看到自己的“弱点、缺点和不足”,并处处用那些违纪栽跟头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同时还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时时衡量自己,用高尚的人生追求激励自己。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自觉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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