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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得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11-21  文章作者:马悦

近日,西安公路研究院经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评定为201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2018年4月1日国税总局公布了《信用管理办法》,国家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设置为A、B、M、C、D五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佳纳税信用等级。获取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企业,将享受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

我院对照办法逐条对照、积极争取,近日终获“A级”信用等级。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也将成为研究院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同时,该信用等级的获得,也将进一步提高了研究院的信誉和参加市场招标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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