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国高速公路收费并网运行。为了帮助社会各界了解相关政策,现就系统切换以来截止目前,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解答。随后,我们还将适时对社会关注的其他问题进行解答,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1日
1.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为什么要取消省界收费站?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而是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道口消失,主线拉直,在省界的通行体验与在主线上行驶完全一样,可以彻底解决省界拥堵问题,大幅提高通行效率。
2.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如何收取通行费?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原有“以省为界、一省一网”的运营模式将变为全国高速公路网统一运行。车辆在高速公路省界不再需要停车交费,可以直接快速通过,沿途设置的ETC门架负责分段计费。安装了ETC车载设备的车辆(以下简称ETC车辆),可从ETC专用车道通过,也可从ETC/MTC混合车道通过。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以下简称非ETC车辆),则需要在入口收费站停车、领取带有路径记录功能的CPC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交回CPC卡,并一次性交纳全程通行费。非ETC车辆只能在混合车道或人工车道完成以上操作。
3.应交通行费金额是如何计算的?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应交通行费费额,是根据车辆实际行驶的高速公路适用于该车型的收费标准,乘以其实际行驶里程计算得出的。若有大型桥梁、隧道加收通行费的,还要加上桥隧加收费用。符合相关减免、优惠政策的车辆,则扣除相应的优惠金额。在此次改革中,统一取消了最低收费的政策。应交通行费额计算出来后,再按照一定的规则取整,得出该车最终的应交通行费金额。
2020年1月1日后,车辆通行费取整规则是,ETC车辆通行费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分”,非ETC车辆通行费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总之,今后高速公路收费将更加精准。
4.为什么要将货车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
2020年1月1日前,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随着我国依法治超工作的推进,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另外,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货车按车(轴)型收费,能提高货车通行效率,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在公路收费中,货车按照车(轴)型收费也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5.在公路收费中,车辆是如何划分车型类别的?
在我省公路收费中,车型类别的划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执行。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表1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车型分类
类别 |
车辆类型 |
核定载人数 |
说明 |
1类客车 |
微型 小型 |
≤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 |
2类客车 |
中型 |
10-19 |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乘用车列车 |
--- |
--- |
|
3类客车 |
大型 |
≤39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 |
4类客车 |
≥40 |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 |
表2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车型分类
类别 |
总轴数(含悬浮轴) |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
1类货车 |
2 |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2类货车 |
2 |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3类货车 |
3 |
--- |
4类货车 |
4 |
|
5类货车 |
5 |
|
6类货车 |
6 |
表3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
类别 |
总轴数(含悬浮轴) |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
1类专项作业车 |
2 |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2类专项作业车 |
2 |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3类专项作业车 |
3 |
--- |
4类专项作业车 |
4 |
|
5类专项作业车 |
5 |
|
6类专项作业车 |
≥6 |
6.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应交通行费增加?有的客车从相同的收费站进,从相同的收费站出,为什么2020年1月1日后应交通行费额与2020年1月1日前不一样?
本次高速公路计费方式调整,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变化,因此,客车的应交通行费额一般也不会增加。相反,由于在这次改革中,将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的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由二类调整为一类,这类车的应交通行费额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部分客车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与2020年1月1日以前不一样:
(1)通行费取整规则调整
2020年1月1日以前,我省车辆通行费取整规则为:个位及其以下为0~2.5元→0元,2.5元(含)~7.5元→5元,7.5元(含)~10元→10元。
2020年1月1日后,通行费取整的规则调整为,ETC车辆通行费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分”,非ETC车辆通行费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这样,相同车辆行驶相同的路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例如,非ETC的1类客车,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曲江收费站进,从高新收费站出,行驶里程10.423公里,按照该路段1类客车的收费标准0.4元/车公里计算,该车应交通行费额为10.423*0.4=4.17元。调整前实际缴费5元,调整后实际缴费4元。如果该车从汉城收费站进,从长安路收费站出,里程39.54公里,应缴通行费为39.54*0.4=15.82元,调整前实际缴费15元,调整后实际缴费16元。
(2)实行按实际行驶路径计费
2020年1月1日前,从A点到B点有多条路径可达,无论行驶哪条路径,我省都按最低费额收取通行费。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按实际(精准)行驶路径收费,即依托ETC门架系统+收费站执行分段扣费或计费。
例如,驾驶1型小客车从牛家梁站至陕西佳县站,有两条不同路径可选择。如果选择路径1,即牛家梁站-锦界立交-安崖-开光川特大桥-王家砭立交-陕西佳县站,应交通行费104元;如果选择路径2,即牛家梁站-牛家梁互通-青云互通-麻黄梁-王家砭立交-陕西佳县站,通行费57元。在2020年1月1日前,无论选择哪一条路径,均需交纳通行费57元;而在2020年1月1日后,如果实际行驶路径1,则需交纳通行费104元。
7.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什么情况下货车应交通行费较计重收费增加?
首先,这次改革中,货车计费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无论收费标准确定在什么水平(对应空载与满载之间的某值),总会有部分车辆的通行费增加,部分车辆的通行费减少。
陕西省以2018年按里程加权平均的车货总重为重要依据,计算通行费费率,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标准装载和接近标准装载的货车的通行费负担水平较过去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合法装载的情况下,装载越多,降幅越大。但是空载和接近空载的车辆通行费额会有所上升。
其次,货车通行费是涨还是降,也与通行路径有关。
例如,车货总重45.15吨的6轴货车,通行陕西黄陵西站到陕西壶口省界。有两条不同的行驶路径,路径1:黄陵西-隆坊-羊泉-富县南-厢寺川-陕西壶口,里程173公里。路径2:黄陵西-界桩立交-杜村立交-黄陵-阿党-洛川-厢寺川-陕西壶口,里程168公里。
2020年1月1日前,通行路径1,计重收费应缴通行费金额为465元,行驶路径2,计重应缴通行费金额为379元。由于我省之前按最小费额法计费,不管行驶路径1还是路径2,应缴通行费额均为379元。
2020年1月1日后,按实际路径精确计费,ETC用户行驶路径1应缴通行费为384.21元,行驶路径2应缴通行费为330.65元。也就是说,如果车主选择路径1,实缴通行费会有所上升,其原因是过去采用最小费额法计费,现在改为按实际路径精确计费。
8.大件运输车辆如何通行高速公路?
大件运输车辆车主通过登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允许通行名单信息转发至申请的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系统。车辆完成称重检测后,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系统自动比对相关信息。信息比对一致将准许放行,并在ETC车载装置内标识“大件运输”标志,沿途ETC门架按照超限运输费率给予计费扣费。对于提示信息不一致的车辆,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的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道路收费、桥隧加收的标准是:以1类货车的收费标准为基础,7轴货车收费系数为“7”,即为一类货车收费标准的7倍;7轴以上,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1;依次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及以上,收费系数为“15”。
9.为何要优化“绿色通道”政策?具体如何优化?
所谓“绿色通道”政策,是指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该政策是针对运输货物的种类而设定的,为了堵塞该政策给通行费征收管理形成的漏洞,收费站必须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实际运输的货物进行查验。但是,现场查验会对运输的鲜活农产品的质量带来不利的影响;降低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生产效率;降低收费站的通行能力,极易造成收费站拥堵。随着ETC的推广,人工车道减少,现场查验更加困难,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为了使“绿色通道”政策还能得以施行,同时对高速公路通行不至于造成太大影响,就必须对查验方式进行优化。
一是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在高速公路入口、出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驶出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符合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二是建立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预约通行,避免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现象。对未提前预约即进入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费。三是建立信用体系。对经查验属于假冒或混装的车辆,记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10.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车辆,能否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对于采用预约方式通行的车辆,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方式还需要逐步适应,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设置了半年过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这些运输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设备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后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过渡期结束后,此类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设备并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11.通行高速公路频次不多的车辆,也需要办理ETC吗?
有些车主可能认为,自己不经常通行高速公路,办理不办理ETC,意义不大。其实不然。一是如果持这种观点的车主多的话,虽然作为个体,只是偶尔通行高速公路,但表现在收费站,就会有大量的非ETC车辆通行于人工车道。这不仅会导致收费站通行效率降低,同时也影响个人通行。二是ETC不仅在高速公路上运用,而且在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也已广泛使用。今后,ETC应用场景还在不断拓展,例如城市停车场、小区门禁管理等。办理ETC,生活更方便。
现在,办理ETC全免费,通行收费公路还可享受通行费优惠。因此,我们建议广大车主朋友尽快办理和使用ETC。
12.为什么从2020年起单卡用户不再享受5%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对ETC车辆给予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车辆安装使用ETC,提高通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同时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由于其无法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不再享受ETC5%的优惠政策。请这部分用户,尽快到ETC发行服务网点免费安装ETC车载设备。
13.现在还能免费办ETC吗?
目前,车主仍可继续免费办理ETC,免费申领车载设备。我省可办理ETC的网点有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的158个网点以及合作发行银行的1978个银行一站式网点(具体可查询https://www.etcsx.com),广大车主可选择任意网点免费办理。
14.车辆安装了ETC车载设备,但在经过ETC车道时为什么无法正常通过?
安装了ETC车载设备,但却不能正常通过ETC车道,可能原因及解决方法如下:
(1)使用储值卡的ETC用户,储值卡余额不足可能造成扣费失败从而不能正常通行。
建议:我省储值卡将在2020年3月31日后停止使用,车主应尽快到ETC服务网点将储值卡更换为记账卡。
(2)经过ETC车道时,跟车太近或车速过快,造成无法正常读取车辆信息。
建议:车主经过ETC车道时,车速保持20公里/小时左右,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3)ETC车载设备脱落或松动造成失效。
建议:车主到原办理银行或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设置的ETC服务网点,重新安装激活ETC车载设备。
(4)安装的ETC车载设备未正常激活。
建议:车主需到原办理银行或高速公路ETC服务网点激活。如果是通过网络邮寄方式办理,需按照提示说明通过注册手机蓝牙,自助办理激活。不会操作的,可携带ETC车载设备到就近的高速公路ETC服务网点安装。
(5)只办理了ETC卡(三秦通卡),没有安装ETC车载设备。
建议:这类车主尽快到原办理银行或高速公路ETC服务网点安装ETC车载设备。
如果在ETC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通过ETC现场发行网点、客服热线96166或“三秦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咨询。
15.为什么有的用户新办理ETC时,系统提示自己车辆的车牌号码已在某省办理过ETC?
由于ETC办理原则是“一车一卡一标签”,即一个车牌号只能对应办理一套ETC车载设备,因此,已在系统上被注册发行过ETC的车牌不能再次办理。
产生原因可能有:
(1)前车主申请过ETC,但未注销;
(2)ETC办理过程中信息录入错误;
(3)车主曾在线上ETC平台申请过,但未注销成功;
(4)某些ETC发行机构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用户车辆信息(如保险公司、物流互联网信息平台等),在未获得用户同意情况下将用户相关信息录入ETC发行系统,为用户车辆预办理ETC。
遇到此类困扰的车主,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车牌占用:
跨省占用:(1)拨打交通运输部ETC服务监督热线95022申诉解除占用;(2)使用“中国ETC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诉解除占用。
省内占用:(1)拨打陕西省ETC服务热线96166申诉解除占用;(2)使用微信“三秦通”微信小程序申诉解除占用;(3)找ETC发卡银行直接申诉。
建议广大车主,在更新自己的车辆时,应尽快办理ETC业务变更手续,将旧车业务全部转移至新车。在转让或报废旧车,不再购入新车时,也应及时注销ETC,以免影响后继车牌使用者办理ETC。
16.原储值卡注销退费,如何办理?
按照取消省界收费站要求,原储值卡需转换为记账卡。办理时,需先注销,再办理新的记账卡。
(1)办理储值卡注销退款时所需资料如下:
①开户人(系统用户名)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等),单位用户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车辆行驶证(产权证、交强险单等);
③开户人银行账户信息(信用卡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支持),包括户名、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
特殊情况:退费收款账户不是开户人本人(单位)的,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退款委托书(单位需加盖公章)、退款收款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2)储值卡退费注意事项及说明
我省于2019年12月1日起停止储值卡充值。目前还有大量储值卡未转换为记账卡,请ETC储值卡用户加快办理转换记账卡业务,我省将于2020年3月31日停止储值卡使用。
正常情况下(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储值卡内剩余资金可在注销申请受理后的30日内退至用户银行账户。如30日后还未收到退款,用户可直接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营业网点和全省158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ETC发行服务网点查询并补正资料。
17.我省包缴政策有什么变化?包年储值卡是否需要转换?
我省对陕A牌照一类客车的通行费包缴政策暂时没有变化,但是按照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要求,办理包缴业务的储值卡需全部换成记账卡。
愿意继续包缴的车主,可以将原三秦通储值卡包年业务直接转移至新ETC记账卡。如用户注销原三秦通储值卡后,选择办理版面为“中国交通ETC”且卡号前4位为“6101”的记账卡(目前在高速公路ETC发行服务网点、邮政储蓄银行可现场办理,可直接完成包年的转移)。
不愿意继续包缴的车主,可在办理储值卡余额退款的同时办理包年退费。包年退费标准为:按月计退,整月核算,不足整月(大于15天小于30天的),按半月退。
18.陕西的车主是否可以办理外省ETC卡?
目前,全国各省都在大力推广ETC,由于高速公路ETC收费已实现全国联网,各省发行的ETC卡及车载设备都可通行全国高速公路,所以许多省份将其ETC卡推广至我省。
面对不同省份的ETC卡,主要工作、生活在陕西省的广大车主应该如何选择?我们的建议是“要慎重”。从理论上来讲,用户办理任意省份的ETC卡及车载设备均可通行全国,但对于主要工作、生活在陕西省的车主,如果办理了外省的ETC,因各省的ETC产品拥有独立密钥,陕西发行方将无法为外省的ETC卡及车载设备进行后期维护服务。如果遇到特殊问题,甚至还得去ETC发行省份获取服务。提醒我省广大车主安装和使用陕西省的ETC卡及车载设备,相关银行及省内ETC发行服务机构将向用户提供全面服务,解决用户各种售后问题。
19.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如何获取ETC通行记录及通行费发票?
我省ETC用户在通行高速公路10个自然日后,可通过“三秦通”网站(https://www.etcsx.com,登录名:ETC卡号后16位,初始密码:车牌号后三位(字母区分大小写))和“三秦通”微信公众号查询通行记录和通行明细信息。请ETC用户及时自行设置登录密码。
ETC用户可通过“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服务平台”即“票根”APP、小程序、网站(网址:https://www.txffp.com)获取电子发票;现金缴费用户,可在出口收费站获取实缴费用的纸质票据。
20.ETC车辆在出站时,为什么车道收费费额显示屏只显示几元甚至0元的通行费?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收费通过ETC门架来完成,实施分段计费扣费。目前的技术方案,暂不支持将分段计费的金额汇总显示在出口收费站车道费额显示屏上。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ETC出口车道显示全程费用在经济上、技术上的可行性及解决方案。
21.对通行费费额存在疑问,怎么办?
驾驶人如果对通行费费额存在疑问,可以向收费员反映,由收费站工作人员现场做好登记,后续查询处理。也可通过12122热线电话提出诉求,遇忙,可通过“陕西交通12122、陕西12122微信公众号,陕西高速APP,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在线客服反映或留言,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会进行调查核实,确属计费错误导致多收的,多收部分会予以退还。
22.车辆在行驶高速公路时,如果把ETC卡从车载设备上取下,是不是就不会被计费了呢?
高速公路上不但有ETC门架系统,还设置了车牌识别系统,如果ETC卡从车载设备上取下,可能影响ETC门架识别,但是仍可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的信息还原车辆通行路径,进而计算出应交通行费。如果前期未扣收到通行费,后期也会通过稽核方式进行补收。
所以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车主在行驶过程中不要轻易把ETC卡从车载设备上取下。
23.部分收费站道口为什么更堵了?
全国并网切换初期,部分收费站出现短暂拥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ETC推广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尤其是货车办理ETC的比例较低,非ETC车辆占比较高,未充分发挥ETC车道快速通行的效力;二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额和过去有所变化,部分司机会对变化情况的询问与收费员解答均需耗时,造成单车过站时间长;三是部分收费员对新的收费系统不熟悉。
希望广大车主尽快办理ETC,随着系统逐渐完善,收费员和司机对新收费模式熟悉度进一步提高,单车过站效率会提高,堵车现象会得到有效缓解,甚至消除。
24.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如何选择车道?
ETC专用车道只允许ETC车辆通行,混合车道兼具ETC和人工收费两种功能,所以ETC车辆可以通行ETC专用车道,也可以从混合车道通过;非ETC车辆只能从混合车道和人工车道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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