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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03  文章作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1月22日,杨育生厅长紧急召开会议,

安排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交通部、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安排,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战。省厅成立以戴滨华副厅长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2日,省厅向各地市交通局、有关厅直单位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1月23日,省厅制定并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做好全面预防和紧急应对处置工作。立足交通行业特点,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迅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卫健部门做好疫情检测、疫情处置和应急物资运输等工作;督促指导辖区交通运输企业主动配合卫健等部门认真做好公共交通工具及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两站一场”设施消毒、通风、疫情防范指南张贴等工作,迅速强化场站环境整治,加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司乘、站务、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参与春运一线人员提供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品,提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旅客的防病意识;省道路运输中心、省水路交通中心等单位要指导各市(区)运输管理机构,积极做好防疫物资的运输保障准备工作,确保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物资以及病例生物样本的及时、安全运输;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实行情况日报告制度,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高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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